日本在 2010年开始实施的“新成长战略”中,将观光立国确立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并期望通过降低旅游签证签发门槛,完善留学环境等措施以大幅增加外国游客的人数。
此外,为了进一步发展体检、治疗等医疗相关产业,在签证种类方面,日本政府于2011年1月起增设了“医疗签证”。该签证除面向患者签发外,根据需要还可签发给陪护人员(多次往返签证)。该制度从人道角度出发,极大的方便了外国人患者及其亲属的就医和生活。
医疗签证相较于普通旅游签证有什么优势?
赴日医疗签证的正式名称为:医疗居留签证,医療滞在ビザ。
普通的自由行签证每次办理只能入境一次,合法停留时间为15天,且家属朋友不能陪同。
而医疗签证的有效期最多可达三年,每次最多可居留6个月。 另外,除了患者的家属以外,根据需要不是家属的人也可以被视为同伴者获取签证。
利用医疗签证可以在日本接受什么样的服务?
除常规疾病治疗之外,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所进行的精密体检(癌症早期筛查、基因检查等),疑难病症治疗(癌症中晚期的传统治疗与免疫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人工关节手术、糖尿病、白血病、心脏搭桥手术、眼科手术),医疗美容(自体干细胞抗衰治疗、高浓度维C注射等),美齿矫正(审美齿科、牙齿美白、牙齿矫正等),温泉疗养等项目皆可被视为医疗签证的活动内容。
个人该如何办理医疗签证?
据日本外务省规定,如果办理日本医疗签证需要由日本当地专门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才可办理。
外国人患者在日本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同伴者需要提交材料1~3及6)
(1) 护照
(2) 签证申请书
(3) 照片
(4) 【医疗机构发行的受诊等预定证明书及身元保证机构 的身元保证书】
(5) 证明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材料(银行余额证明书等)
(6) 户口簿复印件
(7) 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内的申请)
(8)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因住院接受治疗,必需居 留90天以上时)
(9) 【治疗预定表】(因需多次治疗必需访日时)
(注:根据外国患者的国籍的不同,需提交的材料会有所差异。请向当地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查询。)
※特别注意※
因住院治疗需居留90天以上的情况下,患者需要以本人住院的日本医疗机构的职员或居住在日本的本人亲属作为代理人,从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并与其他提交材料一并提交给当地日本驻外使领馆。